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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续保不当影响理赔 需注意新旧保险衔接

作者:张彬
时间:2013年04月09日 13:04 来源:重庆晚报

 

眼下财产保险公司车险业务竞争激烈,往往在车主的车险还有一个多月到期,多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便会打电话推销自己公司的车险。

对此,保险公司人士提醒,车主准备转保险公司续保车险时,要特别留意新旧车险的衔接问题,最好不要提前转保险公司续保。车险还没有到期就转公司续保,车主在特定的阶段索赔起来可能比较麻烦。

财险公司人士介绍,所谓特定阶段,就是老车险到期日与新车险生效日这段时间。比如,原来买的车险要今年5月1日才到期,转一家保险公司续保以后,新车险是今年4月20日到期。从4月20日到5月1日这段时间,就是特定阶段。若一位车主的车险今年5月1日才到期,他今年4月20日就买了另外一家保险公司的车险续保,但在4月25日,他的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了小擦挂,这时他可以向两家保险公司索赔。

发生一点小擦挂就可以向两家保险公司索赔,这样似乎很划算。财险公司人士说,对于车主来说,其实一点不划算。车主真的碰到这种情况以后,非但不能获得两倍赔偿,还只能由两家保险公司共同赔付实际损失,而且还要在两家公司办理手续,比正常情况下复杂多了。

若在两家保险公司的投保价值是一样的,在出险后同时找两家公司索赔,两家公司会各赔50%,并不能通过保险多拿到一份保险赔偿。车主在续保前一定要确认保险到期日,如果保险到期截止日是4月20日24点,那么续保的起保日期应从4月21日凌晨0点开始,这样可以避免因重复投保而带来后期理赔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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