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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担保公司签订协议需谨慎

作者:佚名
时间:2011年11月09日 14:03 来源:福州晚报

与担保公司签订协议需谨慎

黄女士有套房子欲出售,但该房还处于按揭中。为了顺利出售,黄女士与一家担保公司签订了协议,由担保公司先出资帮黄女士解押房产,等房子出售后,黄女士再还清担保公司的垫资并支付服务费用。之后,黄女士和购房者吴某签订了购房合同。由于政策调整,吴某的购房贷款未能获批,因此想解除购房合同。

专家解疑

由于房地产新政调整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可以解除,吴某无需承担责任。此外,由于是黄女士和担保公司签订的协议,担保公司受到的损失应直接由黄女士赔偿,或者黄女士可与担保公司协商,延缓赔偿金支付期限,等房产卖出后再支付相关赔偿金。专家提示说,卖房者在与担保公司签订协议时,可协商附加相关免责或延期履行条款,以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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