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变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长安银行按照差异化原则,不断开发适用性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产品。针对商品流通类小微企业缺少抵质押物、但有存货的特点,长安银行推出了“非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有效解决小
微企业重货压仓、资金沉淀的问题,帮助企业盘活库存商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产品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陕西天润金属物流有限公司、宝鸡市鑫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通过仓单质押方式从长安银行获得融资,将存货迅速变现,缓解了经营资金紧张的问题。
商品流通企业可以将货物存储在长安银行认可的仓储企业仓库中,凭仓储企业开具的仓单向长安银行申请贷款,长安银行根据货物的估价向企业提供仓储货物价值一定比例的贷款,并由仓储企业代理监管货物。它适用于有经常性货物贸易、存货资产占比大、无固定资产可抵押的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的经营、财务、信用状况等因素,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浮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