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产证作抵押能行使抵押权吗?
市民张先生:一位熟人想找他借10万元,张先生也愿意借给这位朋友,但张先生却有点担心了,因为民间借贷经常会出现欠钱不还的纠纷,仅仅通过写一张借条很难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为了避免以后因还钱与朋友出现不和,朋友提出把自己的房产证给张先生,一旦日后还不了,有房产证作为抵押也不用担心了。但张先生还是有点担心,这种抵押能行使抵押权吗?
达州律师事务所周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民间借贷以双方自愿为准,如果以房屋抵押的形式,应向房产部门申请房屋抵押登记,取得抵押权登记证书。但是仅以房产证作抵押,按照相关法律,抵押并没有依法成立。周锋律师建议,张先生应与朋友先签订书面借款协议,特别在借款合同中说明房产抵押情况并且双方要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的他项权证,一旦日后出现纠纷,可依法享有抵押房产的优先受偿权,而张先生的合法权益也可受到保护。